5月24日,國家工業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網站上發布《關于召開車輛生產企業<公告>管理信息交流會的通知》,主要內容為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》6月1日開始實施后,相關汽車、摩托車、低速汽車申報工作的安排及國家工業信息化部50號文件的重點解讀。
眾所周知,2018年12月,國家制定的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》規定中將生產企業和產品由原先的十九類,分為乘用車類、貨車類、客車類、專用車類、摩托車類、掛車類六類,低速電動車并沒有被提及,而本次宣布的溝通會,低速電動車也并未合并至其他類別,而是作為單獨的類別進行產品準入申報,這樣看來低速電動車的類別歸屬將被明確,低速電動車不屬于機動車的范疇,將作為一個單獨的門類進行管理,這也明確了低速車可以申請公告目錄!
從本次會議的內容來看,重點將討論低速電動車產品準入技術要求及注意事項介紹,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情況介紹。國家工信部50號文件也重點強調鼓勵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進行技術創新、實施企業集團化管理,鼓勵企業之間開展相互代工。可見低速電動車產品準入將更加嚴格,這就對低速電動車企業做出更高要求,低速電動車市場一場提質升級大戰不可避免。
除了國家層面,各地政府的管理部門引導低速電動車提質升級,對低速車產業的合法化推動進程也從未停止,已有多地出臺政策允許老百姓使用,剛需下的低速電動車產業必將迎來全面合法化,低速電動車產業有望達到千億元級別。